吴亮律师
解析: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通常从仲裁机构接收仲裁申请的那一刻开始进行累计计算。一般而言,仲裁机构应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对该案件的审裁工作。若由于案件情况较为复杂而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且需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当事人,但延长的审理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要是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你得知道这个时间是从仲裁委收到了你的仲裁申请书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在收到你的申请后45天内把事情搞定。不过有时候因为案子比较复杂,可能需要多花点时间,这时候就得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同意才能延期了,而且还得给你发个书面通知告诉你要延长多久。不过记住这个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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